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精选三篇)
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精选3篇)
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1
近年来,金坛市儒林镇妇联紧紧围绕上级妇联关于实施"妇女儿童之家"项目建设的意见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镇妇联上下联动、全面争创、合力推进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截止目前,全镇共6个村均建立了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已建成省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1个,常州市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3个,金坛市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2个。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全镇实现村"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全覆盖。
一、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基本情况
儒林镇各村、社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采取资源整合、设施共享的思路,综合运用基层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资源,以"一个阵地多项功能"模式进行建设。使用面积均达到至少200㎡的要求。中心一般设有家庭纠纷调解室、图书室、健身房、多功能活动室等。室外设有健身广场、儿童乐园等。各村、社区妇代会主任担任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各村、社区妇代会自主使用或管理中心的部分活动场地,正常开展服务和活动,进行各类知识培训,开展儿童早期教育、关爱贫困流动留守儿童、妇女健康、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较好的实现了宣传展示、教育培训、文化建设、资源整合、维权服务、家教指导等功能。
"妇女儿童之家"按照先挂牌再建家的要求,村、社区基本全部实现"妇女儿童之家"挂牌。省、市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均配备了电话、电脑、办公桌椅、书橱、健身器材、图书等基本设施,以及妇女组织网络、工作职责、制度任务、活动掠影等相关内容已上墙。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各村、社区妇代会开展了丰富多彩,深受妇女儿童喜爱的服务和活动。
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存在的问题
金坛市儒林镇"妇女儿童之家"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人员配备还未到位,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妇儿之家"负责人均由村妇代会主任兼任,身兼多职,工作繁忙,对"妇女儿童之家"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妇女之家"功能的发挥。
2、资源整合还未到位,硬件设施需进一步完善。由于儒林镇刚刚实行了行政村合并,各村(社区)的妇儿之家也相应进行各并。由于办公地点、妇代会主任人员均有调动,目前村、社区"妇儿之家"还没整合到位,同时也由于各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有限,对"妇女儿童之家"需配备的硬件设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产生较大的约束和制约。
3、活动开展还未到位,职能作用需进一步发挥。受社会、家庭等客观环境因素和自身工作热情不够、能力水平不高等主观因素的影响,部分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形同虚设,活动开展较少,内容形式比较单一,没有发挥一室多用的功能。
三、整改对策措施
接下来,儒林镇妇联将紧紧围绕把"妇女儿童之家"打造成基层妇联组织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突出扩大覆盖、丰富内涵、完善机制,使"妇女儿童之家"真正成为妇女的幸福家园、儿童的快乐家园。
1、积极争取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着力加强村(社区)妇女工作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女大学生村官队伍作用,不断加大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组建力度,扎实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吸引、鼓励更多妇女群众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2、充分挖掘"妇女儿童之家"功能,不断提高"妇女儿童之家"综合利用效率,使其真正成为基层妇联宣传政策的阵地、学习培训的.课堂、联系妇女的窗口、维权服务的驿站、展示风采的平台。立足基层妇女儿童实际需求、兴趣爱好,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3、以服务妇女儿童为根本,发挥作用求地位。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阵地的宣传教育、培训学习、权益维权、矛盾调解等服务功能,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妇女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在受益中发展。
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2
“妇女儿童之家”是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重要抓手,也是妇联组织进一步发挥组织优势,吸引、凝聚、团结妇女群众、做好妇女工作的必然要求。长兴县妇联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以满足妇女儿童需求为导向,以整合资源,链接服务为手段,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之家”建设。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村、居(社区)“妇女儿童之家”XX个,县妇联下属妇女儿童之家1个,即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已实现了村、居(社区)100%全覆盖。在阵地建设上,实现一室多用的工作目标。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依托村级文体活动室、党员活动室、党员远程教育以及妇代会办公室等场所推进妇女之家阵地建设,统一挂牌建立妇女之家活动场所。按照“一室多用、配套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不断丰富、完善妇女之家活动阵地,建立了妇女维权站XX个、妇女学校XX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XX个,留守儿童之家XX个,为村、社区群众开展维权服务、家庭教育、儿童教育等活动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平台。在队伍建设上,不断充实和完善队伍建设。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专兼职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建立村、居(社区)妇代会主任兼任妇女之家负责人的基础上,通过招募热爱妇女事业、热心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组成巾帼志愿者队伍,为群众开展政策宣传、法律普及、技术培训、卫生保健、帮扶助困等活动,据统计,全县有妇女之家巾帼志愿者XX余人,她们成为做好妇女之家工作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做法。
“妇女儿童之家”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选择。为了把“妇女儿童之家”打造成“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长兴县妇联坚持以服务体现工作、融入工作的理念,不断完善“妇女儿童之家”主要功能,积极整合各项资源,广泛开展受妇女儿童欢迎的各项服务,有效提升了妇女儿童之家的凝聚力。
一是打造学习培训的课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女性12种就业技能培训调查,利用原有的农民学校、家长学校、现代远程教育课程阵地,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对妇女开展芳香保健师、烹饪、插花等多门类、多层次的实用人才和农村女劳动力素质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证书》,累计培训妇女达XX万人。
二是打造维权服务的驿站。通过在“妇女儿童之家”设立维权服务站为妇女儿童开展维权服务,每年的“三八维权周”、“__普法、__普法”、“12.4法治宣传日”等节日,大力宣传《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知识普及率,目前全县共有妇女维权站290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女儿童维权站。建立了支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拥有妇女维权志愿者XX名,对广大妇女特别是贫困、残疾等弱势妇女提供了许多有效的法律援助。雉城街道马巾巷社区由退休老师、干部及法律工作者等30人组织的“姐妹谈心室”,开通了24小时的热线服务,采取一人一专案的工作模式,为妇女群众释疑解惑,化解社区妇女的家庭矛盾纠纷,被群众称为“谈心有家”、“温暖在家”,真正成为了社区广大妇女姐妹的心理驿站,其做法和成效也被广泛传播。除此之外,雉城街道妇联还在北门社区成立了“小棉袄”工作室、在鱼巷口社区成立了“阳光幸福驿站”以及在南门社区成立了“娘家暖心室”,形成了一批妇女维权的工作品牌。县妇儿活动中心于20xx年3月成立了“长兴县妇女儿童心理咨询服务中心”,聘请了15位拥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以面询、测验、治疗、团训等方式,为妇女提供权益维护、心理困惑、子女教育、婚姻家庭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专业化的免费的咨询服务。自成立以来,已咨询18件,成功帮助6人解决心理问题。
三是打造创业就业服务的平台。立足“妇女儿童之家”的女性创业就业指导站,开展创业就业政策宣传、提供创业就业信息,帮助城乡妇女提高创业就业能力。比如虹星桥镇就如何缓解企业用工紧张,提高农村妇女就业水平等问题开展探索,成功推出了“公司+农户”的生产模式,目前已建立了5个示范加工点,吸引了180多名妇女参加,有效解决了农村妇女就业问题。组织开展创业妇女学习培训,20xx年全县共开展SYB创业培训15期,共培训437人,提供小额贷款、择业指导等服务,引领妇女创业就业、自立自强。截至目前,累计为全县创业妇女发放信贷资金1.5亿元,信贷支持创业妇女1622户。20xx年4月成立长兴县妇女创业科技服务联盟,每个村(居)都建立妇女创业科技服务联络站,不定期邀请浙大专家教授在“妇字号”企业、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巾帼农家乐、女能手大户等开展科技指导,帮助农村妇女学习掌握科学技术,在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农业中成为致富能手,发挥妇女儿童之家在带领妇女增收致富中的作用。
四是打造和谐文明的窗口。妇女儿童之家是丰富妇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展示妇女才艺、交流经验、提升生活品质的基地。以家庭为载体,全县各妇女儿童之家均开展了开展“廉洁家庭”、“绿色环保家庭”、“平安家庭”、“最美庭院”等系列特色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家庭文化艺术节、家庭才艺大赛、家庭趣味运动会唱响了家庭文明和谐的主旋律。各地妇女儿童之家家庭文化活动室具有浓厚的文化氛围,其书法艺术作品、环保手工制品、编织作品比比皆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宣传队、文艺队、健身队遍布全县城乡,展现了妇女多才多艺、热爱生活的特点,各具特色的家庭文化建设活动,促进了妇女素质提高和家庭文明程度提升,以家庭文明带动了村、社区文明,推进了社会文明和谐。
五是打造儿童成长的乐园。有的村(社区)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多的现状,通过开设留守儿童之家、暑期乐园等,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全方位的关爱帮助等。多个乡镇定期与高校大学生联系,组建暑期“春泥计划”服务团工作,将“新形势下未成年人如何关爱保护自己”、“外来人群的子女关爱”提议纳入服务内容。各地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儿童活动。如水口乡水口村以“我当小小交通警”的形式,开展以遵守交通法规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南门社区成立“小小护绿队”开展护绿行动,让他们从小懂得爱护花木,保护环境的道理。水木花都社区成立“一小时学校”并将其进行拓展、延伸,成立了“社区青少年成长驿站”,开办了趣味游戏、讲故事、手工创意等5个免费活动项目,另外还增设了梦工厂制作室、儿童科幻画制作室、歌舞表演室、金话筒主持活动室、硬笔书法活动室等5个活动室,真正成为了一所让家长放心,让孩子欢心的好“学校”。洪桥镇、泗安镇、槐坎乡等多个行政村发挥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的作用,在节假日精心安排了书画辅导、诗歌诵读、故事演讲等多项活动,使之成为儿童学习、交流、休息的家园。县妇儿活动中心常年开展兴趣班和英语培训班,培养学生兴趣。配有专门的家庭教育讲师团,共开展8次家长学校讲座,培训家长1000人左右。活动中心专门聘请县级知名教师编写“亲亲国学”配套专用教材,引导1-6年级学生进行快乐诵读国学活动,在愉快的活动和轻松的氛围中学习国学,提升语文素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妇女组织功能弱化。在队伍建设上,基层妇女干部身兼数职,精力有限。乡镇妇联主席同时从事人事、计生、工业等工作,妇女儿童工作精力投入严重不足。绝大多数村居妇代会主任兼做计生、创建等,这些占有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无暇顾及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干部待遇偏低。在各级妇联组织的的积极推动下,村居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比例明显提高,但各方面待遇较村居主要干部存在一定差距。人员配备不足。人员配备少,想要中心工作和妇女工作齐头并进,做的有声有色确有难度。
二是阵地硬件设施不到位。“妇女儿童之家”独立专属用房的村居很少。有的村居尽管提供场所,但和计生、综治、残联、大调解等共用一间房;有的村居办公用房紧张,甚至租房作为办公用房,没有场地开展“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能挂个牌子,贴上制度。
三是活动经费难以保障。“妇女儿童之家”要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开展服务和活动。镇村财政普遍困难,镇妇联工作经费有限,村居妇代会经费严重不足,开展活动只有靠企业和挂钩帮扶部门资助,难以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社会认同度低。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村居“妇女儿童之家”是一个需要经历长期努力才能显现成效的工作,镇村领导对这一创新工作认可度一般,重视不够,直接制约了阵地建设和阵地作用发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在“建”字上保根本,进一步强化阵地建设。充分认识依托村级党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妇女儿童之家”的重要性,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妇女儿童之家”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建立“妇女儿童之家”党群共建的长效运行机制。要加大建设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使妇女儿童之家达到“四有”要求,形成规模优势,做大品牌效应,彰显妇联特色,促进基层妇女工作的整体活跃。
二是要在“管”字上严把关,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要创新管理方式,不断强化“妇女儿童之家”建设的考核力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责任意识和荣誉感。要大力推行设岗定位、专职专选等办法,切实把那些懂大局、善协调、重实干、能创新的女能人、女典型、女致富带头人等优秀女性选拔到村级妇联工作岗位上来;大力发展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使巾帼志愿服务者成为村、社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的有力帮手。要通过组织妇女干部培训、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妇联干部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管好妇女儿童之家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在“投”字上求突破,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存在的突出困难是资金问题。因此,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市、县两级财政也能设立专项资金,对建成达到市级、县级标准的妇女儿童之家的示范点给予一定补贴。要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争取村级经济支持。要充分发挥妇联“联”字优势,多方面协调争取,采取部门项目资金扶持一点,岗村结对的巾帼文明岗、妇儿委成员单位补贴一点,女企业家、农村致富女能人帮一点等办法,解决了妇女儿童之家建设项目资金。
四是在“用”字上做文章,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建好阵地是基础,管好阵地是关键,用好阵地是目的。只有加强管理,才能使活动阵地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各基层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之家”宣传教育、维权服务、组织开展活动的功能,面向妇女儿童提供维权咨询指导、创业就业服务、心理情绪疏导、邻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帮助,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妇女儿童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切实让妇女儿童感受到“家”的温暖,真正把“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成妇女儿童找得着、靠得住、能办事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3
近年来,妇女权益保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完备的组织机构和体系。但是与妇女权益有关的问题和纠纷仍然呈上升趋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妇女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1.婚姻家庭权益。一是妇女遭受家暴现象取证困难。尤其是在,受男尊女卑封建封建思想的影响,夫妻稍有口舌,丈夫张口即骂,抬手则打,不少妇女的身心健康遭到严重威胁。家庭暴力取证难,没有及时取证,或难以取证,诉讼中对方不承认时,就无法举证,往往在判决时无法得到法律有力的保护。二是离婚妇女经济权利维护难。由于大多数妇女婚后随丈夫居住,许多夫妻住房是男方的产权或购买的部分产权,离婚时一旦分割房产,走出家门的多数是妇女,因为她们不拥有产权。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有部分妇女不愿意离婚,重要原因就是离婚后生活无着落。
2、就业创业权益。农村妇女就业创业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在所有问题中最为严重,就业方面受到的不平等对待较多,女工劳动保护规定不落实的问题突出。一是女性因为性别在就业、再就业中受到歧视的现象较男性突出,女性比男性在就业中遭遇了更多的不平等待遇。二是妇女享受的社会保障、职工福利的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最明显的是法定假期以外的带薪休假和生育保险的普及率最低。三是男女两性职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女性工作职位和晋升机会处于较为不利的位置。
3、农村妇女权益遭受损害的情况屡见不鲜。土地是农村劳动者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侵害的现象屡屡发生,农村妇女享有承包土地的比例低于男性,女性享受村里土地分红等利益的比例也比男性低。有些是因为婚姻变动(如离婚)造成的,出嫁时农村妇女丧失土地的重要原因,部分农村妇女丧偶后,责任田被抢占,其土地承包权属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二、建议及对策: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结合三八妇女节、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营造更有利于各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社会环境。
2、建立健全维权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由妇联、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的维权中心,在乡、村建设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逐级信访制度,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3、增强法律援助服务
妇女权益的实现往往需要诉诸法律,但有一部分妇女由于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法律援助中心能够为妇女提供帮助,让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弱势妇女群体能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加强法律监督体系
法律的健全和完善,体现在增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可操作性规定、明确执法主体、进一步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权益的相关规定上。修改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客观形势的需要,也是进一步保护妇女权益的需要,对某些突出的问题,如防制家庭暴力、妇女就业等,先制定专项的法律、法规以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