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条【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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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借条在处理事务上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借条通常是用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性文书,通常由债务人书写并出具给债权人。我们该怎么拟定借条呢?如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民间借条【4篇】,欢迎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标准的借条 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______元、利息________元;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25日,被告与原告商订借款一事,被告向原告借款金额6万5千元,约定还款日是20xx年4月30号归还2万3千元,20xx年6月30号归还4万2千元。

20xx年4月30日到期后,被告在20xx年5月16号通过银行支付3000元到原告帐户。尚欠_______元未支付。

借条格式 篇2

立据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立据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兹因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借款,共借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__年___月___日。

违约责任: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据为证。

立据出借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

立据借款人:___________身分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借据出具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的借条 篇3

兹因XXX手头不便,而向XXX商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xx元整。 预计在XX年XX月XX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xx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XXX

身分证字号

联系地址

电话

立据借款人XXX

身分证字号

联系地址

电话

见证人XXX

身分证字号

联系地址

电话

保证人XXX

身分证字号

联系地址

电话

正规的借条 篇4

20xx年12月,王某因做生意周转之需,向朋友张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但未注明还款期限。借款期间,张某碍于情面,一直未催王某还款。

直到20xx年1月,张某因儿子结婚需钱用,才催王某还款,遭王某拒绝,张某诉至法院,王某以张某之债权已逾诉讼时效提出抗辩。

该案中关于张某的债权是否已逾诉讼时效期间,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借款之日起计算,张某的债权已逾诉讼时效期间。

第二种意见认为,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张某并未主张过权利,不可能知道其权利受到了侵害,诉讼时效期间还未开始,张某的债权当然未逾诉讼时效期间。

[评析]该案实际上涉及到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的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按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因而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但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xx年,超过20xx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本案的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应从张某向法院起诉时起计算,所以本案的债务未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