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培训总结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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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下面是勤劳的小编帮大伙儿找到的电厂培训总结通用6篇,仅供借鉴。

科学技术的地位 篇1

【关键词】工程技术类学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广西制糖学会

【中图分类号】G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6-0190-04

当今世界。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世界各国和地区越来越重视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共十报告明确提出。“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工程技术类学会是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促进学术交流、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科技咨询等重要职责。在地方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工程技术类学会的主要功能

1 学术交流功能。成立工程技术类学会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为工程技术行业相关人员提供一个学术交流平台。学术交流是工程技术类学会一切活动的主要基石。学术交流质量关系到工程技术类学会的生存质量,是工程技术类学会的基本功能和立会之本。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会、学术报告会、学术座谈会和学术论坛以及出版学术杂志等,使广大会员可以互相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增长知识,提高能力,既活跃了学会的学术气氛,广大会员又能及时掌握本专业技术最新发展动态。

2 技术研发功能。工程技术类学会主要是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地方企业和科技中介等技术创新主体组成,集聚大量的科技创新资源,是创造新知识、新思想和新技术的源头和平台。工程技术类学会集聚大量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拥有比较完善的科研设施,配置先进完善的科研仪器设备。建立高级别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通过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优化整合各个会员单位的资金、人才、设施和仪器等创新资源,围绕本学会领域共性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合作推进技术研发和创新。

3 人才培养功能。工程技术类学会主要挂靠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会员既有来自高等院校的专业教师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也有来自地方企业的技术骨干和行业部门的管理人员,是培养科技人才和打造创新团队的产学研合作平台。通过会员所在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培养大量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特别是优秀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依托会员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打造科技创新团队,培养一大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通过举办各种技术培训教育班,为相关产业培养大量的优秀技术人才。

4 技术扩散功能。工程技术类学会会员单位既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也有地方企业、中介机构和行业部门等,涵盖产学研政等相关单位。学会通过组织开展各种交流活动,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地方企业、中介机构和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科技合作,优化整合各会员单位的资金、人才、设施、设备等技术创新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技术扩散和转化。工程技术类学会通过推动产学研合作共建技术研发中心,使技术创新项目从立项到研发、中试、生产等环节实现一体化,推进技术创新成果直接应用于企业生产。

5 学科建设功能。工程技术类学会一般都是围绕某一学科而成立的学术团体,学科建设是学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学科建设是工程技术类学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学科建设水平关系到学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学会水平的重要标志。学会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学习活动。营造适宜学科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学术氛围。促进会员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学科进一步发展。工程技术类学会通过培养和延揽大量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造就具有一流学术水平和学术造诣的学科队伍,为推动学科建设打下扎实的人才队伍基础。

6 科技服务功能。工程技术类学会汇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部门等大量人才,智力密集、人才荟萃、联系广泛,使学会具备了创新思维活跃的知识高地和创新源地的组织基础,这一优势是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这种优势使学会具有了满足会员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需要的服务功能。学会既可以为会员在创新信息提供、知识技能完善、社会地位提高等方面提供帮助。也可以为会员在潜能开发、价值实现等领域提供有利的条件和渠道,为会员、地方企业和社会提供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科技政策等各种服务。

二、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视野下工程技术类学会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服务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目前。许多工程技术类学会业务范围主要是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专业学术刊物和进行技术培训及科技咨询等,而参与地方产业技术创新建设深度和广度远远不够,服务地方产业技术创新功能不强。随着科技创新不断快速发展,工程技术类学会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学术交流活动对科技工作者的吸引力日趋下降。

2 与企业联系合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要主体,是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力量。但有些工程技术类学会对吸引企业加入学会的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深,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所占会员比例较低。有些工程技术类学会对开展产学研合作兴起不浓、动力不强。满足于组织开展纯学术交流活动。发挥产学研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够,在推动产学研合作机制建设、构建产学研合作模式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加强。

3 学会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创新。受历史上体制机制方面原因影响,目前工程技术类学会在组织架构设置上主要是以开展学术交流学习为主,设立学会学术委员会、技术咨询委员会、科普部门、教育和培训部门、技术咨询部门等。没有设立产业技术创新开发部之类专门为地方产业技术创新服务的部门,这种组织架构将会影响工程技术类学会在地方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影响到在地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中的地位。

三、工程技术类学会促进地方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作用

2 推动技术创新为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工程技术类学会会员涵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地方企业、管理部门和中介机构等技术创新主体,学会运作方式相对灵活宽松,通过产学研政等合作模式,整合相关单位科技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推进技术创新为相关产业科学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和动力源泉。例如,广西是全国最大的食糖生产、供应和销售基地。2012年全区甘蔗种植面积超过1500万亩,食糖产量占全国60%以上,整个制糖产业产值达到千亿元,连续20年稳居全国首位。广西制糖产业之所以能够成为广西在全国最具影响力的产业之一。除了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等因素以外,拥有强大的制糖产业技术创新支撑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广西制糖学会依托重点实验室广西大学糖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全区制糖企业技术研发机构等,组织制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广西制糖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率先在国内开发“兰姆酒”生产技术及工艺,产品填补国内空白,促进了糖业综合利用发展,促进整个制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广西制糖千亿元产业,为我国制糖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保障。

3 推进相关产业产学研合作促进技术转化和产业化。产学研合作是促进科技创新要素优化整合。实现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最优路径。工程技术类学会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推动相关产业技术领域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等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产业技术迅速转化和产业化。例如,广西制糖学会通过组织科研机构和制糖企业结盟,围绕广西制糖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进行合作研发,突破技术难题,转化技术成果,提高广西制糖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广西制糖学会每年通过组织开展技术交流研讨会、新技术新产品交流交易会、投资项目推介会、糖业技术设备展览会、制糖学会学术年会等各种学术交流活动,为制糖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制糖设备厂商等搭建技术交流、交易、合作平台。2011年5月18-19日,广西制糖学会和广西糖业协会在南宁市共同举办“2011年广西糖业技术进步交流展示会”。集中展示了“十一五”以来制糖产业新技术、节能减排、污水终端处理、副产品综合利用等领域取得的技术创新成果,国内外糖业及相关产业链近百家单位、2000多位各界代表参加了展示会。现场一大批技术创新成果达成交易,许多产学研部门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有力地推进了制糖领域产学研合作和相关制糖技术的转化。

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视野下加强工程技术类学会建设的对策建议

1 高度重视工程技术类学会的建设与发展。工程技术类学会是联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和管理部门、中介机构的桥梁和纽带,是地方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地方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地方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要切实重视工程技术类学会的建设与发展,积极引导工程技术类学会为地方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服务,为地方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加强“学会-企业”合作,主动服务地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2 切实加强“学会-企业”技术创新合作。工程技术类学会要围绕当地产业技术创新。立足学会的学科、人才、设备等优势,加强学会和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创新“学会-企业”合作模式,提升“学会-企业”合作层次,打造“学会-企业”合作战略联盟,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共同承担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创新项目研究,积极参与地方产业技术创新,为提高地方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出应有贡献。

电厂培训总结 篇2

为了推动大讨论的全面铺开、顺利进行,集团公司决定召开这次视频会议,通报各单位前一时期的筹备动员情况,交流部分单位的工作设想和初步开展工作的情况,对深入开展大讨论提出进一步要求。

根据各单位所报的工作方案和我们掌握的情况,前一时期的工作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各单位都能够把这项工作当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列入议事日程,党政领导能够亲自出题目、亲自研究方案,亲自进行动员。各单位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班子成员参加的领导小组,组织单位精干力量组成了办公室和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制订了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西安灞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岩滩水电厂、湖南石门电厂等单位将每一阶段的时间安排、工作措施和任务都进行了细化分解,有的还制作了每个阶段的实施情况报表,加强对大讨论的过程控制。这些都为大讨论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针对实际,目标明确。各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现状,有针对性地确定需要重点讨论的题目,需要着重破除的陈旧观念和习惯模式,需要倡导树立的新思想新观念,比如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干部职工紧紧围绕降非停和创一流、创文明单位,查找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技术培训、设备管理、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提出了“十个查找、十个树立”。佳木斯二电厂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了“七转变、七树立”,即转变盲目悲观、不思进取的思想,树立尽职尽责皆人才的观念;转变四平八稳、得过且过的思想,树立赢在速度胜在思路的观念;转变事不关己、人浮于事思想,树立凡事我管、管且管好的观念;转变眼前利益、满足现状思想,树立管理效益、持续发展的观念;转变撞钟心理、碌碌无为思想,树立终身学习、人才兴企观念;转变平均主义、一岗终身思想,树立绩效评价、有为有位观念;转变知难而退、本本主义思想,树立敢为人先、勇于创新观念。保定热电厂提出要实现从“墨守陈规”向“创新发展”、从“生产型”向“效益型”、从“动手脚”向“动心脑”、从“感情管理”向“制度管理”、从“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向“无功就是过”、从“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向“按劳取酬、各种形式并存”、从“一劳永逸”向“终身学习”的观念转变等等。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要尽快完成“工厂型”向“公司型”、“安全生产型”向“经营效益型”、“传统管理”向“精益管理”的转变的目标。湖南金竹山电厂确立了20道需要学习思考的内容和提纲等等。其它单位也都结合各自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工作目标,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3、分步实施,措施具体。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确定的四个步骤的要求,分别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比如延安发电厂在认真学习、深入思考阶段,提出了要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答题、举办一次专题讲座、进行一次学习考察、观看一组录像片(海尔、联想等国内知名企业的管理经验)、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查找差距、破旧立新”阶段提出要紧紧围绕公司方针目标的完成,抓好“四个重点”,突出“五个着眼点”,在“研究措施、推动工作”阶段提出要在九个方面工作上要取得进步。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生产、管理、党群、多经四个系统分别制订了大讨论的活动内容、讨论重点和阶段目标。洛阳首阳山电厂提出要“以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是否亲自动员、全体参与了大讨论活动;是否理清了单位内部需要破除的旧观念和需要树立的新观念;是否推动了单位的工作,保证了生产安全和队伍稳定为检验讨论成果的标准”。河北微水发电厂更是非常明确细致地制订了每个阶段的验收标准。长春二热提出要成立检查组采取“听、看、谈、评”的方式,对讨论情况进行检查评价,通过“比学习,看观念是否转变;比工作,看技能是否领先;比服务,看是否诚信守约;比奉献,看是否真抓实干”,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创先争优”和“文明单位”创建评比的重要条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电厂培训总结 篇3

1.1为加强水情自动测报系统(以下简称测报系统)的管理,保证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在防洪、发电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水电工程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原能源部《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电力行业的大中型水电厂。其它水电厂可参照执行。

1.3水电厂应根据需要积极建设测报系统。

1.4测报系统建设应遵照实用可靠、经济合理和技术先进的原则。设备选型原则上应立足于国内。

1.5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归口管理。

2.建设管理

2.1新建水电工程,测报系统的建设按基建程序办理。

2.2已建水电厂,由电厂提出测报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立项后,由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和方案审定。水电厂负责组织实施,主管单位负责监督。

2.3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主管单位或业主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设备和确定施工单位,中标承建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水电厂应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与测报系统建设的全过程,主管单位或业主负责监督。

2.4测报系统建成后,水电厂要对测报系统进行不少于一个水文年的试运行,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对测报系统的可靠性、畅通率和水文预报方案等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合格方可验收。

2.5测报系统验收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由主管单位或业主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进行验收。考核验收资料应整理归档。

2.6测报系统验收后,经过2~3年的运行考核,运行正常,可取消人工测报站。但重点站必须有备用措施。

2.7水电厂应要求设备供货和承建单位保证优质的售后服务,对测报系统发生的问题,要按合同及时解决。

3.运行管理

3.1水电厂负责测报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行维护管理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主管单位或业主负责监督管理。

3.2为保证测报系统设备的安装、测试、巡查和维护,水电厂应配备必要的仪器、仪表和车辆。

3.3测报系统的运行维护实行汛前检查、汛期巡查和汛后检查制度。

3.3.1汛前检查

水电厂应把测报系统的汛前检查列为防汛检查工作的内容之一,对测报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调试,特别是野外设备的运行状况和通信的畅通率等。主管单位应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2汛期巡查

水电厂在汛前应对测报系统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3.3.3汛后检查

水电厂在汛后应及时对测报系统设备进行认真地检查维护和管理。

3.4汛期测报系统出现故障时,水电厂应及时组织抢修。

3.5水电厂每年汛后应对测报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包括设备的运行情况、水文预报的情况、测报系统的效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等。总结报告应于年底以前报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应对所辖电厂的测报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并于年底前报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3.6汛后水电厂应针对测报系统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重大问题报主管单位研究解决。

3.7测报系统的运行管理水平应作为水电厂运行管理和企业达标创一流的一项考核内容,由主管单位负责考核。

4.人员

4.1水电厂应按设计要求配备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通信、水文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4.2为提高运行管理和维护人员的素质,应加强专业培训工作。

4.2.1水电厂应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承建单位的培训工作。

4.2.2主管单位应有计划地组织所辖水电厂测报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4.3测报系统维护人员长年从事野外工作,应享受野外巡线人员的待遇。

4.4水电厂或其主管单位应维持测报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5.奖罚

5.1各级主管部门应对所辖水电厂测报系统的运行管理水平进行考评,对运行管理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

5.2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发现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测报系统不能正常发挥作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6.附则

6.1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电厂培训总结 篇4

关键词:火电厂火电厂;项目管理创新;基建

1前言

在创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在创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在火电厂基建项目管理中心心,如何科学、高效的开展项目管理互动是每一个电力基建工作者思考的重要问题作者思考的重要问题。火电厂建设项目规模比较大,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材料过程中涉及到的材料、设备、工艺、工序都比较复杂,如果缺乏良好的管理良好的管理,必然会造成施工中出现各种问题,如成本问题、项目进度项目进度、施工质量、安全问题等,所以创新火电厂工程基建项目管理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管理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火电厂工程项目管理创新的重要性

2.1工程规模大。火电厂建设项目的主要特点为占地广火电厂建设项目的主要特点为占地广、投资大和耗时长等等,长时间以来,他的这种特点严重困扰着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员。在对火电厂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期能顺利完成,相关工作人员通过交叉作业方法对其展开施工作人员通过交叉作业方法对其展开施工,这种施工方法会导致各个施工单位和分包商产生冲突的现象致各个施工单位和分包商产生冲突的现象,进而给工程的顺利开展带来严重阻碍利开展带来严重阻碍。同时,混乱的施工现场也会埋下安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给施工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并给火电厂的投产使用带来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电厂的投产使用带来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针对该种现象的出现出现,火电厂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应科学合理的调配各项资源,并起到一定的协调作用并起到一定的协调作用,便于火电厂的建设得到有效的、顺利的完成的完成。这样不仅能使得建筑企业经济效益得到显著提高,使得建设成本得到降低使得建设成本得到降低,还能有效降低工期延误事件发生率以及安全事故发生率等以及安全事故发生率等。2.2工程作用大。关于能源利用关于能源利用,火电厂装机容量明显大于其他类型的发电厂电厂。近年来,纵使水电研究和核电研究得到较大程度的进展展,火电厂依旧是我国发展电力的重要力量。在建设火电厂的时候的时候,应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和调配,使得工期在合理的前提下有效缩短的前提下有效缩短,使得电厂在最短时间内投产使用。在创新管理模式中新管理模式中,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提升,这样不仅能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进行生产安全进行,还能使得厂房的使用寿命得到有效延长。

3火电厂基建项目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火电厂基建项目施工管理实际看从当前火电厂基建项目施工管理实际看,还存在一些问题题,其主要表现在:(1)相关管理制度不全相关管理制度不全,管理制度对于管理工作的开展有很强指导作用工作的开展有很强指导作用,从火电厂工程项目管理实际看,还存在管理制度不全面的情况还存在管理制度不全面的情况,造成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缺乏必要的制度支撑乏必要的制度支撑,存在管理混乱、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在火电厂基建项目中电厂基建项目中,有的虽然建立了监理制度,但是在具体工程建设中建设中,没有落实到实处,加上电力行业门槛比较高,形成了寡头市场的情况寡头市场的情况,管理人员在开展相关管理活动时敷衍了事,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制度执行力度不够。(2)成本控制效果不佳成本控制效果不佳,火电厂的建设不仅具有极强公益性仅具有极强公益性,同时也影响到电力企业的经营利润,在火电厂建设项目管理中电厂建设项目管理中,成本控制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从工程规划到后期竣工决算程规划到后期竣工决算,每个环节都要做好成本管理,科学的配置各项资源配置各项资源,以此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从当前火电厂建设项目成本控制实际看建设项目成本控制实际看,还存在成本控制质量不好的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成本意识比较差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成本意识比较差,财会人员不了解资金流向流向,出现了资源浪费的现象。

4火电厂工程基建项目施工管理创新途径

4.1创新施工进度管理。在对火电厂建设施工过程中在对火电厂建设施工过程中,整个施工过程的始终被施工进度控制所贯穿工进度控制所贯穿。施工单位为有效合理的控制施工进度,在施工的过程中应同工程实际状况相结合在施工的过程中应同工程实际状况相结合,同时,对各种因素进行考虑进行考虑,进而保障施工进度同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相契合。在建设火电厂项目过程中在建设火电厂项目过程中,工程环境具有较高的复杂程度,并且具有较长的工期持续时间且具有较长的工期持续时间,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施工进度进度。针对该种现象的出现,施工单位应该从以下几点做好相应工作相应工作,(1)施工单位应该充分了解和规划整个工程施工单位应该充分了解和规划整个工程,并对整个工程做好估算工作整个工程做好估算工作,如,估算工程的标准、规模和进度时间等间等。(2)有效制定工程施工方案有效制定工程施工方案,并通过该方案对工程进度计划做好相应的设计工作计划做好相应的设计工作。(3)同工程的实际状况相结合同工程的实际状况相结合,对工程进行检查工程进行检查、核实和总结,发现不合理现象的存在,即刻找对方进行沟通协调对方进行沟通协调,进而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施工单位有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位有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在编制的过程中充分考虑技术因素因素、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等,同时,做好相应的资源调配工作作,使得施工进度同施工计划相契合。另外,在对工程的实际状况进行分析后状况进行分析后,还应在一定程度上对施工工序进行调整,这主要是考虑工序时差主要是考虑工序时差。但是工序的调整会给整个工程质量产生一定影响生一定影响,因此,应该确保工序调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4.2施工成本管理。在火电厂工程基建项目施工管理中在火电厂工程基建项目施工管理中,施工成本管理是最为关键的一项内容为关键的一项内容。在具体管理工组中,首先要结合工程实际际,编制目标责任成本,并构建科学、有效、安全、经济的施工管理模式管理模式,实施工程项目整体层次化管理,确保成本管理体系的科学性的科学性。在投招标阶段,加强火电厂工程项目施工投招标报价管理报价管理,明确投标报价及其他费用,中标后要确定责任成本本,并在此基础上适当的拆分内部定额,测算材料、人工、机械等费用等费用。其次要确保成本管理内容的可行性,成本核算后施工单位需要参考工程项目阶段性考核工单位需要参考工程项目阶段性考核、竣工决算考核情况,制定成本核算管理措施定成本核算管理措施,规范、有序的开展成本核算活动。4.3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为保障火电厂安全施工和有效稳定运行施工过程中为保障火电厂安全施工和有效稳定运行,应通过现代化手段进行质量管理通过现代化手段进行质量管理。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状况,制定质量保障手册制定质量保障手册。另外,施工单位度对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合考虑,编写作业指导书,指导施工。合理规划、统筹布局以及抓住不同施工环节中的细节及抓住不同施工环节中的细节,记录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靠性和真实性,确保工程质量。火电厂工程质量管理不仅受到施工工艺和技术的限制到施工工艺和技术的限制,还受到施工技术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以及专业水平等影响意识以及专业水平等影响。因此,施工单位应严格审核施工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加强培训施工技术人员,不仅要让他们树立工程质量意识量意识,还要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知识水平。培训之后之后,对其开展测试考试,考核通过后持证上岗。施工技术人员应该具有一定的质量意识员应该具有一定的质量意识,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知识水平识水平,进而有效提升整个工程的质量。4.4施工安全管理。安全问题是火电厂工程基建项目管理最为必要的一个问题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可以全面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能保证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能保证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在火电厂工程项目管理中中,要将安全观念渗透到每一个施工环节,深层次的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强化现场安全防护,并注重各类事故预防。项目负责人需要结合项目施工具体环节需要结合项目施工具体环节,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如正式施工前正式施工前,需要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改。在施工中还需要特别注重施工废料的及时处理,避免施工废料成为安全隐患工废料成为安全隐患。同时要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确保其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后可以做到自救情况后可以做到自救、互救。

5总结

综上所述综上所述,火电厂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中十分重要的能源单位源单位,创新火电厂工程基建项目管理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意义,所以在实际中,必须结合火电厂工程本身的投资大、周期长期长、技术难度高、施工危险程度大等特点,灵活对项目进行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成本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活动活动,以此强化火电厂项目建设效益。

参考文献:

[1]于彦刚。火电厂工程项目管理创新模式及基建实践探讨[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8(12):205~206.

[2]赵新旺。火力发电厂建设施工项目管理研究[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6(53):54.

[3]查干夫。火力发电厂建设施工项目管理研究及改进策略探讨[J].中国高新区,20172017(4X):95.

[4]马连彬。火力发电厂建设施工项目管理研究及改进策略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18(25):206~207.

[5]赵忠义。火力发电厂建设施工项目管理分析[J].中国科技投资,2017(31):120.

电厂培训总结 篇5

1.1根据国务院《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为使我国政府在核设施一旦发生严重核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保护公众和保护环境,制定本应急预案(也称应急计划)。

1.2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国家针对核电厂可能发生严重核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我国其他核设施、核活动发生的核或辐射事故和其他国家发生的对我国造成或可能造成辐射影响的核或辐射事故,参照本预案实施。

1.3实施本预案要认真贯彻执行我国核应急管理工作“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

1.4本预案是我国进行核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遵照执行。

1.5本预案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

2技术基础

2.1应急状态分级

2.1.1核电厂

核电厂的应急状态分为四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总体应急)。

(1)应急待命。出现可能危及核电厂安全的工况或事件的状态。宣布应急待命后,应迅速采取措施缓解后果和进行评价,加强营运单位的响应准备,并视情况加强地方政府的响应准备。

(2)厂房应急。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已经或者可能即将发生,但实际的或者预期的辐射后果仅限于场区局部区域的状态。宣布厂房应急后,营运单位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和保护现场人员。

(3)场区应急。事故的辐射后果已经或者可能扩大到整个场区,但场区边界处的辐射水平没有或者预期不会达到干预水平的状态。宣布场区应急后,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和保护场区人员,并根据情况作好场外采取防护行动的准备。

(4)场外应急。事故的辐射后果已经或者预期可能超越场区边界,场外需要采取紧急防护行动的状态。宣布场外应急后,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保护场区人员和受影响的公众。

2.1.2其他核设施

其他核设施的应急状态一般分为三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潜在危险较大的核设施可能实施场外应急。

2.2应急计划区划分

2.2.1核电厂

应急计划区划分为烟羽应急计划区和食入应急计划区。前者针对放射性烟羽产生的直接外照射、吸入放射性烟羽中放射性核素产生的内照射和沉积在地面的放射性核素产生的外照射;后者则针对摄入被事故释放的放射性核素污染的食物和水而产生的内照射。

烟羽应急计划区系以核电厂为中心、半径为7至10公里划定的需做好撤离、隐蔽和服碘防护的区域。这种应急计划区又可分为内、外两区,内区的半径为3至5公里,撤离(包括预防性撤离)准备一般主要在内区进行。食入应急计划区系以核电厂为中心、半径为30至50公里划定的区域。在这个区域内要做好事故情况下食物和饮水的辐射监测和控制的应急准备。

另外,事故情况下根据需要,也可能在应急计划区的部分区域采取临时避迁和永久再定居等长期防护行动。

划分应急计划区并进行相应的应急准备,其目的是:在应急干预的情况下便于迅速组织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对公众和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在多数事故情况下,需要采取应急响应行动的区域可能只局限于相应应急计划区的一部分,但在发生严重核事故的极个别情况下,也有可能需要在相应应急计划区之外的区域采取应急响应行动,由于出现这种极个别情况的概率极小,因此,应急准备只在应急计划区内进行。

2.2.2其他核设施

应在危险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核燃料循环设施与研究堆等其他核设施的应急计划区及应急准备的内容。

2.3干预原则

在应急干预的决策过程中,既要考虑辐射剂量的降低,也要考虑实施防护措施的困难和代价,因此,应遵循下列原则,并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政治和外交等方面的因素:

(1)干预的正当性原则。干预应是正当的,拟议中的干预应利大于弊,即由于降低辐射剂量而减少的危害,应当足以说明干预本身带来的危害与代价(包括社会代价在内)是值得的。

(2)干预的最优化原则。干预的形式、规模和持续时间应是最优化的,使降低辐射剂量而获得的净利益在通常的社会、经济情况下从总体上考虑达到最大。

(3)应当尽可能防止公众成员因辐射照射而产生严重确定性健康效应。

3应急组织

根据《条例》的规定,我国的核应急实行三级应急组织体系,即国家核应急组织、核电厂所在省(区、市)(以下简称省)核应急组织和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组织。

3.1国家核应急组织

3.l.1国家核应急协调委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的成员单位包括18个部门,国防科工委为牵头单位。

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组织、协调全国的核应急管理工作。

3.l.2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

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核应急办)是全国核应急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设在国防科工委。

3.1.3国家核应急协调委联络员组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联络员组由各成员单位指派的人员组成。各单位指派的联络员应有替代人员,以确保联络员组的有效活动。

3.1.4国家核应急协调委专家咨询组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专家咨询组由国内核工程、电力工程、核安全、辐射防护、环境保护、放射医学、气象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2省核应急组织

必要时,由省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核应急工作。

3.3核电厂营运单位(或核电基地)核应急组织

核电厂营运单位(或核电基地)核应急组织包括核电厂营运单位(或核电基地)应急指挥部和下设的应急办公室(或处、科)及若干应急专业组。

4应急准备

4.1国家核应急组织的应急准备

4.1.1建设与维护国家核应急响应中心

满足进行应急决策、指挥和作为国家核应急信息管理中心及对外核应急联络点的需要:

(1)接受、显示和传递核电厂运行及事故信息;

(2)接受、传递省核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核应急信息传输和进行国际通报提供条件;

(4)提供工作环境,保障应急指挥迅速、有效地实施。

4.1.2通信保障

(1)建设国家核应急通信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的需要。

(2)应急响应时在事故现场的通信需要,由核电厂所在省的核应急组织和核电厂营运单位负责保障。

(3)核电厂之外的其他核设施发生核事故以及其他辐射紧急情况时,尽可能利用国家和当地已建成的通信手段进行联络。

(4)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根据有关方面提出的要求,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动用国家救灾通信保障系统。

4.1.3建立和保持必要的核应急技术支持体系

根据积极兼容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建立和保持必要的应急技术支持中心或后援单位,如应急决策支持、辐射监测、医疗救治、气象服务、核电厂运行评估等技术支持中心或后援单位,以形成国家核应急技术支持体系,保障国家的核应急响应能力。

4.1.4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准备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省核应急组织或核电厂营运单位提出紧急支援请求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其中包括:辐射监测支援、医学应急支援、应急交通支援、气象支援、工程抢险支援和应急物资器材准备。

4.1.5应急培训与演习

(1)培训

应对所有参与核应急准备与响应的人员进行培训和定期再培训。

(2)演习

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4.1.6公众信息交流

公众信息交流的对象应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在平时,进行交流的内容主要是核能以及核安全、辐射防护与核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

4.2核电厂所在省的核应急组织及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

核电厂所在省的核应急组织及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及各自经批准的应急预案进行。两者的应急准备应为各自所需的应急响应能力提供保证,并应保证两者应急响应的相互衔接和协调。

4.3应急准备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

国家、省及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应充分利用现有组织机构、人员、设施和设备,努力提高核应急准备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使核应急准备工作与有关发展规划相结合。

5应急响应

5.1核电厂应急响应基本程序和响应活动

5.1.1核电厂进入应急待命状态时,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组织进入有准备的状态,采取缓解措施,并向场外通告;省核应急组织和国家核应急办及时报告情况,加强值班。

5.l.5当事故辐射后果影响或可能影响邻近省时,由核电厂所在省的核应急组织负责向有关省政府通报事故情况,并提出相应建议;国家核应急协调委负责指导有关省政府采取适当措施。

5.l.7对核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和信息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5.l.8当核事故的辐射影响可能或已经超越国界,按《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的要求实施通报。

5.l.9当事故得到缓解,已恢复到安全状态,终止场外应急状态。核电厂营运单位和省政府组织各自的恢复工作。按《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供有关终止应急状态的信息。

5.2其他核设施、核活动核事故及影响境内的境外核事故与核动力卫星事故的应急响应

5.2.1其他核设施、核活动核事故及其他辐射紧急情况的应急响应

核燃料循环设施和研究堆等其他核设施、核活动核事故及其他辐射紧急情况的应急响应参照本预案执行。

5.2.2我国台湾省核事故时的应急响应

我国台湾省发生核事故可能或已经对大陆造成辐射影响时,参照本预案的有关规定和执行程序组织应急响应。

涉及台湾省核事故的国际通报及紧急援助的有关事宜,按我国外交部与国际原子能机构1992年12月以互换照会形式确认的谅解备忘录(CPM-92-081)执行。

5.2.3我国周边国家核事故及核动力卫星事故影响境内时的应急响应

我国周边国家发生核事故及核动力卫星事故可能或已经对我国大陆产生辐射影响时,参照本预案有关规定及执行程序组织应急响应。这种情况下的应急响应主要涉及辐射监测、饮水和食品控制、卫星污染碎片搜寻等,除受影响省人民政府组织的应急响应外,部级的响应按规定的职责任务分工实施。

6应急终止和恢复正常秩序

6.1终止应急状态的程序和条件

6.1.1终止应急状态的程序

(1)应急待命:核电厂(或核设施)营运单位应急指挥部根据核电厂(或核设施)的特定状态,决定并应急状态的终止,并向省核应急组织和国家核应急办报告。

(2)厂房应急:核电厂(或核设施)营运单位应急指挥部根据核电厂(或核设施)的特定状态,决定并应急状态的终止,并向省核应急组织和国家核应急办报告。

(3)场区应急:核电厂(或核设施)营运单位应急指挥部根据核电厂(或核设施)的特定状态,将终止应急状态的报告报省核应急组织和国家核应急办后,由营运单位应急总指挥宣布。

6.1.2终止场外应急状态的条件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在批准终止场外应急状态之前,必须获得足够的情况,确信该核电厂事故已切实得到控制,而且几乎已恢复到安全状态,特别要确认满足下列条件:

(1)核电厂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已经停止或者已经控制到低于可接受的水平;

(2)为使公众免受放射性污染,并使事故的长期后果可能引起的照射降至尽量低的水平,已经采取并继续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

为保证条件(2)得到满足,只要有必要,省核应急组织应加强有关巡测、采样分析和评价等工作。

6.2应急终止后的行动和总结报告

6.2.1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在解除应急状态后,国家核应急办进行下列工作:

(1)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3)必要时修订国家核应急预案。

6.2.2应急响应总结报告

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出书面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核设施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等。总结报告的具体内容和格式按规定执行。

6.3恢复正常秩序

6.3.1场内恢复正常秩序

发生核事故的核电厂营运单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清除场内放射性污染,恢复核电厂的正常运行。当核事故使核安全重要物项的安全功能达不到国家标准时,核电厂的重新启动计划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审查批准。

6.3.2场外恢复正常状态

发生核事故的核电厂所在省核应急委员会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的放射性水平,采取有效的恢复正常秩序的措施:一方面对直接受影响的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如控制进入污染区,控制食物和水污染,去污,固定剩余放射性物质等);另一方面为恢复环境和公众正常生活条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如在应急状态终止后在受控制条件下允许部分或全部撤离人员返回受影响的原先居住的区域等)。为此,省核应急组织应制定恢复计划和明确进行恢复工作的机构,报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批准。国家核应急办检查、指导、协调和组织支援省核应急组织恢复计划的实施。

7附则

7.1术语解释

7.l.1核设施

需要考虑核安全问题的规模生产、加工或操作放射性物质或易裂变材料的设施(包括其场地、建筑物和设备)。如铀富集设施,铀、钚加工与燃料生产、贮存及后处理设施,研究堆,核动力厂,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等。

7.1.2核活动

任何研究、生产、提取、加工、处理、应用、搬运、贮存或处置放射性物质或核材料的活动,以及在陆上、水上或空中交通线上运输放射性物质或核材料的活动,或任何其他转移或使用放射性物质或核材料的活动。

7.1.3核燃料循环

特指除核电厂和研究堆运行之外的与核能生产有关的所有活动,包括铀或钍的采矿、选冶、富集与加工、核燃料制造、核燃料后处理、放射性废物管理等各种活动,以及与上述各种活动有关的研究和开发活动。

7.1.4核电厂

用一个或几个动力反应堆发电或供热的动力厂。

7.1.5场区

具有确定的边界,受营运单位有效控制的核设施所在区域。

7.1.6场外

场区以外的区域。

7.1.7核事故

核电厂或其他核设施中很少发生的严重偏离运行工况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可能或已经失去应有的控制,达到不可接受的水平。

7.l.8应急

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7.l.9应急预案(应急计划)

一份经过审批的文件,它描述了文件的编制与实施单位的应急响应功能、组织、设施和设备,以及与外部应急组织间的协调和相互支持关系。该文件应有专门的执行程序加以补充。

7.1.10应急准备

为应付核事故或辐射应急而进行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准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与物资,以及进行人员培训与演习等。

7.1.11应急计划区

为在核电厂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保护公众的防护行动,事先在核电厂周围建立的、制定有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准备的区域。

7.1.12危险

一个表示与实际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照射有关的危害、损害或损伤的可能性和伤害后果等的多属性量,它与诸如特定有害后果可能发生的概率及此类后果的大小和特性等量有关。

7.1.13应急响应

为控制或减轻核事故或辐射应急状态的后果而采取的紧急行动。

7.1.14(应急)防护措施

应急状态下为避免或减少工作人员和公众可能接受的剂量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如隐蔽、撤离、服碘防护、通道控制、食物和饮水控制、去污,以及临时避迁、永久再定居等。有时也称为防护行动。

7.1.15隐蔽

指人员停留在或进入室内,关闭门窗及通风系统,以减少烟羽中放射性物质的吸入和外照射,并减少来自放射性沉积物的外照射。

7.1.16撤离

指将人们由受影响地区紧急转移,以避免或减少来自烟羽或高水平放射性沉积物引起的大剂量照射。该措施为短期措施,预期人们在预计的某一有限时间内可返回原住地。

7.1.17服碘防护

当事故已经或可能导致释放碘的放射性同位素的情况下,将含有非放射性碘的化合物作为一种防护药物分发给居民服用,以降低甲状腺的受照剂量。

7.1.18临时避迁

指人们自受污染地区临时迁出,以避免或减少地面放射性沉积物质照射的长期累积剂量,其返回原住地的时间或为几个月至2年,或难以确切预计返回时间而暂不考虑返回。

7.1.19永久再定居

指人们为避免或减少地面放射性沉积物质照射的长期累积剂量自受污染地区迁出,而又无法预计能否在可预见的将来返回原住地。

7.1.20去污

利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去除或降低放射性污染。

7.1.21干预水平

指针对核及辐射应急情况所制定的可防止剂量水平,当达到这种水平时应考虑采取相应的防护行动。

7.1.22行动水平

指在核及辐射应急情况下,应考虑采取防护行动的剂量(率)水平或活度浓度水平。

7.1.23(辐射)后果

指放射性物质释放到环境中引起的结果或影响,用以度量的量是预计的或实际引起的剂量或剂量率。

7.1.24应急(辐射)监测

在核及辐射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放射性污染情况和辐射水平而进行的辐射监测。

7.1.25应急培训

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对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进行的教学与训练。

7.1.26应急演习

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单项演习(练习)、综合演习和场内、场外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7.1.27辐射损伤

机体受电离辐射照射而产生的各种类型的某种程度的有害变化。

科学技术的地位 篇6

1 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的性质

1.1 科研层次的基础性 基层农业科研单位是农科系统的基层组织,是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战略节点,上游农业科技的试验田,下游农业科技的供应站。加强基层农科院建设是实施农业创新驱动发展 战略的重要基础。把基层农业科研院所纳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统筹和支持基层农业科研事业是农业均等化、永续化发展的重要前提。

1.2 组织宗旨的公益性 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的服务对象是农民群众,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体现着很强的非营利性。这种非权力化和非利益化的基层农业科研组织,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必要构件,是维护国民经济基础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安排。繁荣基层农业科研事业是强化国家农业科研能力的重要内容,坚持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的公益性是深化改革的主线,政府投入是保证公益性的前提条件,发展基层农业科研事业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职责。

1.3 科研对象的地域性 农业科研的对象是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科研成果的大面积推广和应用,要受气候、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的制约,生产措施、技术手段、操作程序都带有显著的地域性。这种地域性是基层院所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中国这样一个生态条件复杂多样的大国,建设农业科技强国离不开广大基层院所的参与。

1.4 学科专业的应用性 基层农业科研是以区域特定的农业生产方式为背景,以现实的科学技术发展状况为基础,针对农业生产中某些有待解决的问题而开展的创造性研发活动,有着提升地方农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能力的显著作用。研发地域性大宗和特色农产品先进适用技术,是基层院所生存发展的策略和优势。

1.5 科研周期的长期性 农业科研是一个长期投人、延伸发展、递次创新、渐进积累的过程。动物和植物育种研究,除了受动物和植物生命周期、自然环境的影响外,还要受农业生产诸要素相互作用的影响,要经过多代的遗传、筛选、培育,才能育出新品种,须有“十年磨一剑”的韧劲。

1.6 科研过程的风险性 农业科研的风险集中表现在:发明创造难,周期长、风险多;科技应用难,不仅受到推广组织、推广方式以及推广人员的制约,还受地域、市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影响,不确定性因素多,需要政府提供资金和政策引导。基层农业科研事关国家农业和粮食安全,国家应该把统筹基层农业科研院所的发展提到战略高度上来。

2 农业科研单位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功能定位

构建技术创新机制的主要角色,科研单位、生产企业、政府管理部门三者的作用是不可分割且不可缺少的,技术创造、技术创新两个关键环节是有机链接且不可或缺的。农业科研单位作为技术发明创造的主力,以产业技术提升作为标杆,生产企业作为技术创新投资与收益的主体,是以产业发展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目标。在创新投入决策和收益管理方面,企业起着主导作用;在技术发明和创造方面,科研单位起着重要作用。政府管理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政府的科技投入包括科技研发资金、技术装备资金、市场开拓资金等许多类别的资金,科技研发资金只能投入具有技术创造能力的科研单位,不能投向企业,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投入者和受益者,通过技术转化,获得商业利益,向国家交税,国家通过税收在国民收人再分配中给科研单位研发经费,进一步从事技术创造,向企业提供新的技术,推动企业发展,如此良性循环。如果企业吸纳了国家的研发经费,就减少了科研单位的经费,一方面,造成企业之间商业竞争的不公平,另一方面,降低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消耗了科技资源。

2.1 企业是技术创新投资与收益的主体 在创建国家创新体系中明确提出,科技创新的主体是企业。科技创新的结果必须由企业、工厂、农场等独立的生产单位吸纳和承接,实施技术的转移,使科技创新的商业价值得以体现。农业企业是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和收益的主体,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技术创新是要素组合。技术创新是经济概念。创新一词是由经济学家而非科学家提出,创新的最终目标不是“创造新的东西”,而是让新东西创造更大的价值,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因此,企业是科技创新投资和收益的主体,即企业是科技创新的

主体。

2.2 科研单位是技术创造的主力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似乎认为企业“创造了新的东西”,混淆了技术创新与创新体系的概念;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是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的主体,企业是基于发现和发明的新产品生产营销的机构,是科技创新投资和回报的主体。科学家发现科学规律,发明技术,创造产品。科技创新是有特殊内涵的,科学和技术是不同的,科学是“发现”原理和规律,回答的是“是什么(what)”和“为什么(why)”,用的英文单词是discovery;而技术是被“发明”和“创造”出来的,回答的是“怎样做(how)”,英文单词是invention(发明)和creation(创造)。目前,农业企业自有科技研发队伍的能力有限,不能全面承担科技创新任务,技术产品的产生多数起源于科研单位。综上所述,便可明晰“主体一主力一主人”之间的关系:企业是技术创新投资与收益的主体,科研单位是技术创造的主力,科技人员是科技创新的

主人。